統考 | 石河子大學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來源:萬思藝文中心
發布時間: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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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西部大開發重點建設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選高校。2017年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一流學科)高校。2018年學校成為教育部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省合建”高校。2022年,入選新一輪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現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1大學科門類。學校有97個本科專業、9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點、3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0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現有國家一流建設學科1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部省合建學科群2個、自治區重點學科10個。學校擁有良好的教學、科研條件。校園面積180.2萬平方米,校舍面積121.4萬平方米,實驗室、實習場所面積18.41萬平方米。
文學藝術學院現有教職工138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80人,國務院特貼專家1人,國家級人才1人,省級人才2人。學院設置11個本科專業,其中漢語言文學和美術學專業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學院擁有中國語言文學、美術學兩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音樂、美術、藝術設計)、漢語國際教育、新聞與傳播三個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擁有自治區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
一、報考條件及科目要求
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條件,必須參加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課統考并獲得本科報考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該藝術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不組織校考。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考生,須有一定演奏、演唱基礎。器樂方向只招收鋼琴、手風琴、二胡、琵琶、揚琴、中阮(考生如對器樂種類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請慎重報考)。聲樂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美聲唱法。聲樂和器樂方向不得兼報。
報考音樂學專業考生,須有一定的音樂素質,發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晰,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器樂課程包括鋼琴、手風琴、二胡、琵琶、揚琴、中阮,考生如對器樂種類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請慎重報考。
報考舞蹈教育專業考生,須有一定的舞蹈表演基礎,形象、形體等其他條件須符合舞蹈教育專業培養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報考美術學、設計學類專業考生,須有一定的繪畫基礎,無色盲、色弱,考試科目依據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擬招生計劃
2023年我校音樂表演、音樂學(師范類)、舞蹈教育(師范類)、美術學(師范類)、設計學類專業擬招生181名,具體分省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設計學類包含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兩個專業,學生入學后先進行基礎知識培養,再根據興趣和雙向選擇原則進行專業分流。
三、錄取和培養原則
1.思想政治考核和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省文件規定的投檔原則和投檔比例予以投檔,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當年普通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50%+藝術類統考成績×50%
2.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均不含附加分)的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
3.設計學類專業采取以大類招生、大類培養為基礎的“一三分段”培養模式:即大一階段集中培養,大二進行專業和方向分流。具體分流方案以學院公布為準。
4.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5.入學后,考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四、收費標準
1.學費:6000元/年。
2.住宿費:800元/年·人(6人間)(如果學校住宿條件發生變化,由學校統籌安排,住宿費根據變化后的標準執行)。
五、組織與監督
1.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本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同時負責相關咨詢。
2.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藝術類應試培訓,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辦公室,監督辦公室設在校紀委機關(監察專員辦公室),對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六、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993-2092827
文學藝術學院咨詢電話:0993-2055092
監督電話:0993-2054136
招生網址:zsb.shzu.edu.cn
本簡章由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最終錄取原則以發布的《石河子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為準。本簡章若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相抵觸,按照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