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辦法
來源:萬思藝文中心
發布時間: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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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院簡介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成立于1988年,座落于廣州大學城校區,總面積1.9萬平方米。1992年和1996年先后兩次被國家教育部指定為全國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教改試點,1995年獲批當時廣東唯一的音樂學碩士學位點;2001年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藝術師資培訓基地;2009年獲批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點;2010年音樂學獲批廣東省省級特色專業;2011年獲批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點;2012年音樂學獲批廣東省重點學科,同時獲批省級音樂與舞蹈藝術教育實踐教學示范中心。2018年獲批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點。2019年獲批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
學院下設“三系二部一所”,即音樂教育系、音樂表演系、舞蹈系、理論作曲部、國際合作辦學部和音樂與舞蹈研究所。目前教職工103人,專任教師88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1人),青年拔尖1人、英才計劃特聘研究員3人,博導5人,碩導38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約占82%,是一支梯隊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
學院擁有完善的教學設施,有能容納700余人的音樂廳、室內樂廳、報告廳、排練廳、功能實訓室、電腦音樂制作室和錄音棚等共40間;有教學琴房250間;有包括九尺施坦威三角鋼琴在內的演奏、教學鋼琴約350臺及中西樂器、舞蹈教具等近千件。
音樂與舞蹈研究所下設流行音樂、音樂心理、嶺南舞蹈文化研究中心及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嶺南傳統音樂舞蹈文化與海上絲綢之路研究校級學術平臺。
辦學三十余年來,已成為廣東乃至華南地區同類院校中規模大、層次高、聲譽好的音樂與舞蹈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
二、專業介紹
音樂學(師范)專業
主要培養全面發展,具有扎實而系統的音樂學及音樂教育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感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勝任各級各類學校音樂教學和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開設聲樂、鋼琴、器樂等基礎課程、音樂美學、作曲理論、音樂史學、音樂教育與教學法以及合唱指揮、合唱隊實踐實訓等專業主干課程。并在三年級開設多種專業選修課,發展學生的個性,使其形成鮮明的專業特長。
音樂表演專業
主要培養全面發展,具有扎實而系統的音樂學、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感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從事專業藝術團體的表演工作,或廠礦企業及社會各階層音樂普及和研究的專業音樂工作者。該專業現設有聲樂、鋼琴、西洋管弦樂、民族器樂、作曲、指揮、聲(器)樂藝術指導等專業方向。在完整的專業主干課程的基礎上,依托交響樂團、合唱團、民族樂團作為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重要平臺。形成表演人才培養體系。
舞蹈學(師范)專業
主要培養全面發展,具有扎實而系統的專業技能、人文綜合素養和研究能力,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感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夠在各類學校、教育機構等單位進行舞蹈教學、編創、表演和研究的復合型舞蹈教育人才。本專業在完整的專業主干課程的基礎上,長期致力于舞蹈教育和嶺南舞蹈文化研究,探索出高師舞蹈教育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并依托校內舞蹈團、“朋輩教育”與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等平臺培養學生舞蹈教育教學的綜合實踐能力。
三、招生專業以及各省份招生情況
1、廣東省招生情況表
2、外省招生情況表
備注:具體專業組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布為準。
四、招生錄取原則
1、考生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文理兼收;對于文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僅招收文科考生。實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選科目,對于首選科目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僅招收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五官端正,體態勻稱,符合從事音樂或舞蹈的身體條件。
3、考生須參加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與所報考專業(招考方向相對應的藝術類統考,且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及高考成績均達到生源省份相關要求。
4、音樂與舞蹈學錄取原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音樂類、舞蹈類專業分專業錄取時,廣東省計劃以投檔總分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其它外省計劃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術科統考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績(排位)錄取。
5、我校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高考文化成績無單科要求。
五、收費標準
學費:音樂學專業10000元/年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年舞蹈學專業10000元/年(注:若2022年廣東省政府有新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六、其他
如上級主管部門2022年相關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政策執行。本招生辦法由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