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視覺藝術學院2021年最低錄取分數線
來源:萬思藝文中心
發布時間: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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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招生的?紝I
1、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84.67分。
2、表演(音樂劇表演與教育):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79.5分。
3、表演(影視與話劇表演):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64.86分。
4、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按照我校專業?汲煽儚母叩降蛽駜炰浫 W畹蛯I分70.34分。
5、流行音樂(流行演唱):按照我校專業?汲煽儚母叩降蛽駜炰浫。最低專業分81分。
6、流行舞蹈(街舞):按照我校專業?汲煽儚母叩降蛽駜炰浫 W畹蛯I分78分。
7、流行舞蹈(國際標準舞):按照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專業分83.4分。
8、廣播電視編導: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紝I分×50%。最低綜合分311.75分。
9、攝影: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紝I分×50%。最低綜合分330.3分。
注:以上專業文理統排;高考文化分按滿分值750分統一折算。
二、認可省級統考成績的各省美術類專業
美術類(一):包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分+美術類統考專業分*(文化滿分÷專業滿分);
美術類(二):包含繪畫、雕塑、公共藝術專業,按照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
美術類(三):文物保護與修復專業,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上海:
美術類(一) 平行志愿投檔,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446.34分;
美術類(二)繪畫、雕塑、公共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371.4分;
美術類(三)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450分。
2、浙江:
美術類(一)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1079.5分;
美術類(二)繪畫:錄取最低分數線88分;
美術類(三)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481分。
3、山東:
美術類(一)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1011.5分。
4、湖南:
美術類(一)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1021分,理科1033.5分;
美術類(二)公共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252分。
5、山西:
美術類(一)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925.5分。
6、遼寧:
美術類(一) 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1046分,理科859分。
7、河北: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動畫、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967分;
美術類(三) 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426分。
8、新疆(喀什定向):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854分。
9、河南: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1060分,理科994分。
10、江蘇:平行志愿投檔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文物保護與修護: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486分,理科411分。
11、重慶:平行志愿投檔
視覺傳達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218.36分;
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213.92分;
動畫:錄取最低分數線215.02分。
12、黑龍江:
美術類(一)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966.5分;
美術類(一)繪畫、雕塑、公共藝術:錄取最低分數線223分。
13、安徽:
美術類(一)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987.52分。
美術類(二)文物保護與修復:錄取最低分數線456分。
14、貴州: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1005.975分。
15、廣東:
美術類(一)藝術與科技:錄取最低分數線975.5分。
16、四川:平行志愿投檔
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242分。
17、江西:平行志愿投檔
數字媒體藝術、雕塑:錄取最低分數線544.04分。
18、吉林:
美術類(一)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錄取最低分數線989.75分。
19、福建:
美術類(一)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錄取最低分數線:文科1018.5分,理科983分。
三、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序號 |
省份 |
分數線 |
|
文科 |
理科 |
||
1 |
上海 |
綜合改革452 |
|
2 |
廣東 |
516 |
508 |
3 |
四川 |
507 |
476 |
4 |
河南 |
474 |
482 |
5 |
湖南 |
517 |
504 |
6 |
河北 |
526 |
487 |
7 |
江西 |
549 |
486 |
8 |
安徽 |
539 |
456 |
9 |
江蘇 |
507 |
435 |
10 |
山東 |
綜合改革508 |
|
11 |
浙江 |
綜合改革 564 |
|
12 |
重慶 |
511 |
500 |
13 |
貴州 |
513 |
410 |
14 |
遼寧 |
510 |
504 |
15 |
福建 |
509 |
471 |
四、相關說明:
1、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堅持陽光招生。在同一專業大類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紝I除外)的基礎上,根據高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分專業錄取,無專業級差。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相關類別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不分文理的專業錄取時,文化成績的計算不考慮文理科之間的分值差別。
2、上述錄取規則均以投檔考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達線(專業所在批次投檔線),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本省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普通類專業除外)為前提。各省市考試院或本校另有明確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分省計劃中,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檔分作為錄取依據。
3、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各專業不作分省計劃,按照錄取規則全國統一排序錄取。各省市文化成績(不含政策加分的原始分數)按滿分750分統一換算,再按照錄取規則計入最終成績。
4、美術類各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確定其所屬專業大類(即:專業類別),同一專業大類所含專業統一劃線,在該專業大類內部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大類之間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不進行調劑錄取。